江苏省连云港永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。近年来,连续获得江苏省司法厅、江苏省妇联颁发的“保护妇女、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”;连云港市委宣传部、连云港日报社、连云港市文明办颁发的“第九届精神文明先进个人”;连云港市司法局、律师协会颁发的“ 2004 年度优秀律师”、“第二届十佳律师( 1995-2005 )”荣誉称号。所撰论文获得“第五届全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”,并作为全省律协唯一论文代表在全国律师论坛发表演讲。《工人日报》、《连云港日报》、《苍梧晚报》多次对他的事迹进行了报道。李刚律师在工作中坚持法律公平、公正。近年来,先后承办了东海县王某某诈骗罪无罪案、海州区朱某某职务侵占罪无罪案、东海县王某某故意杀人罪不成立案、新浦区朱某某再审撤消原审受贿罪判决案,维护了法律尊严、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。